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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7-08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计划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计划和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巴南区、江津区、潼南区、荣昌区、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34号),现将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计划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1300万元,其中,用于自住自用装配式农房(120户、21900平方米)建设1095万元,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28户、4750平方米)建设95万元,装配式农房图集编制50万元,技术导则编制60万元。

二、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开工、2023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试点区县要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022年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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