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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委就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生活秩序印发指导意见

日期:2020-03-20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切实做好当前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对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生产生活秩序相关措施作出规范。
  一是快递配送服务。快递配送人员在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出示“渝康码”的情况下可进入小区进行无接触式投递、配送作业。物业小区内的快递投递驿站,属地街道社区同意营业的,小区内驿站工作人员在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出示“渝康码”的情况下出入小区,方便业主收寄快递。
  二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属地街道社区同意房地产中介复工的,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次只能带1组客户看房,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中介人员及所带客户均应佩戴口罩、出示“渝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小区看房。
  三是装饰装修施工。属地街道社区同意小区装饰装修施工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指导和备案,并与业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小区装饰装修人员在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出示“渝康码”的情况下可进入小区;进行装饰装修时,应遵守物业小区关于装饰装修的规定,尽量减少噪音作业,错开时段避免对学生上网课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关于生活配套服务。属地街道社区同意小区的生活超市、便利店等门市营业的,营业方式应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服从小区出入管理制度,在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出示“渝康码”的情况下可出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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