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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6

渝建质安〔2021〕5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47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按照属地政府和防疫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地人员排查,严格现场防疫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同时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共同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

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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