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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11-19

渝建勘设〔2021〕6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建设工程项目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模型(BIM)技术应用、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2020年以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建设项目。

三、检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11月21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二)资料报送(11月19日至22日)

有关单位接到检查通知后于11月22日前将检查资料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4楼12号窗口(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窗口电话:63672112)。

(三)专家审查(11月23日至26日)

各专业专家分组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经专家组长复核后形成各项目审查意见。

(四)通报整改(11月29日至12月3日)

对勘察设计质量低下、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对未落实政策要求、质量把关不严、效率低下的图审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整改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蔚,63676222;李俊杰,6387118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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